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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诈骗罪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在中国法律体系中,诈骗罪是一个独立的罪名,而情感诈骗则是诈骗罪的一种表现形式。以下是关于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在中国,诈骗公私财物的价值达到一定数额就会被立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行为人通过感情欺诈骗取受害人财物,构成犯罪的可以按照一般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期间有利用感情骗取钱财等行为,并且达到法律规定数额的,就会构成诈骗罪,并按照上述诈骗罪的量刑标准进行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欺骗感情在法律上没有规定,只是道德上的问题。但如果涉及到钱财,可能会构成诈骗罪。如果利用感情进行诈骗等非法活动,就触犯了刑法的其他罪刑。例如,如果欺骗感情的同时还存在重婚的行为,那么就会按照重婚罪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综上所述,情感诈骗的量刑标准主要取决于其涉及的金额以及是否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如果金额达到一定的标准,并且行为人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可能会面临更严厉的刑罚。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情感诈骗并不单独成为一个罪名,而是作为诈骗罪的一种表现形式受到法律的规制。
供图:作者/或供稿单位授权
编辑:刘伟 选稿:共工新闻社上海代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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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作者笔名:沪小二 于 2024-05-16 13:58:53发表在东方早报.早安上海,本网(平台)所刊载署名内容之知识产权为署名人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上海东方早报网不做任何承诺或者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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