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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1)。这些标志灯具通常安装在车辆的顶部或侧面,以醒目的颜色和闪烁方式进行显示,以便在复杂的交通环境中迅速引起其他驾驶员的注意。
此外,特种车辆在执行任务时还会使用特定的颜色和图案来标明其身份。例如,消防车通常为红色,救护车为白色,上面会喷涂相应的标识和图案(2)。
在实际操作中,当遇到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时,其他交通参与者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量为特种车辆让行,空出车道供其通行(3)。
2. 如果道路上仅有一条车道,有条件的车辆应靠边停车让行,无法停车的前车应加速通过(3)。
3. 在拥堵情况下,社会车辆应尽可能靠两侧行驶,空出中间车道供特种车辆通行(3)。
总之,特种车辆在执行任务时会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以及喷涂特定颜色和图案来标明其身份。其他交通参与者应遵循交通规则,为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让行,确保其顺利通行(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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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作者笔名:沪小二 于 2024-05-18 07:26:27发表在东方早报.早安上海,本网(平台)所刊载署名内容之知识产权为署名人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上海东方早报网不做任何承诺或者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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