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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过程中公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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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知情权和申述权

公民有权了解行政机关作出相关行政决定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和政策依据,有权要求查阅、复制有关行政执法的案卷材料,以及获取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的执法信息。

2. 录像监督权

公民有权利在执法过程录像,这是公民的监督权,有利于督促文明执法。但是在行使该权利时,不得妨碍执法,应当服从警方的管理。

3. 陈述权和申辩权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4. 要求听证的权利

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一)较大数额罚款; (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5. 法律救济的权利

如果国家机关或者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损害到人民的利益,给人民带来损失,那么损失方有权索要赔偿。

总的来说,公民在执法过程中享有一定的权利,这些权利主要是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公正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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