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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差异

东方早报网官网(shanghaizaobao)早报头条讯

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是指两地的开放式基金互认,即符合条件的基金可以在对方市场进行销售。这种互认制度可以拓宽投资者的投资渠道,提升市场的竞争力。以下是关于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的一些关键差异:

1. 基金销售和认可标准

根据搜索结果,内地香港基金互认的实施需要经过法定程序的审核批准,且两地监管机构需就互认基金的准入工作达成共识。具体来说,互认基金需在当地运作,并获得当地监管部门的批准公开销售及监管。此外,互认基金还需要获得当地的资产管理牌照,未将投资管理职能转授予其他国家或地区。

2. 基金销售规模限制

在具体的基金规模和运作上,互认基金要求基金成立1年以上,资产规模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同时,互认基金不以对方市场为主要投资市场,并且在对方市场的销售规模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50%。这意味着,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在销售规模上存在一定的限制。

3. 税收政策差异

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和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自2015年12月18日起至2018年12月17日止,三年内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然而,这一优惠政策在2027年12月31日之后可能会发生变化。

4. 基金种类和风险

内地香港基金互认中,香港基金的起点不一定是1元,可能是10元或100元。香港基金的成交价格的定义也不同,是将申购和赎回费考虑在内的。此外,香港互认基金在内地的销售沿用了香港通行的名义持有人安排。这些差异可能会影响到投资者的选择和投资风险。

5. 基金互认的发展趋势

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开展近9年以来,累计销售额约千亿元,呈现南冷北热特征。北上互认基金累计销售金额达到1023.47亿元,南下互认基金累计销售金额达到42.39亿元。为了更好地满足两地投资者多元化投资需求,中国证监会优化了基金互认安排,拟推动适度放宽互认基金客地销售比例限制,允许香港互认基金投资管理职能转授予与管理人同集团的海外资产管理机构。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在销售和认可标准、销售规模限制、税收政策、基金种类和风险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这些差异可能会影响到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和投资回报。因此,在参与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时,投资者应该充分了解这些差异,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进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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