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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自动化决策拒绝权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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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韩国,自动化决策拒绝权是一项重要的个人信息保护权利。这项权利允许个人拒绝个人信息处理者仅通过自动化决策的方式作出决定。以下是关于韩国自动化决策拒绝权的一些案例和相关法律的规定。

1. 韩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

韩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个人有权拒绝个人信息处理者仅通过自动化决策的方式作出决定。这项规定是为了防止可能对个人基本权利的侵犯,尤其是在信用、税务、司法、福利等领域,完全自动化决策可能会使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受到重大影响。

2. 韩国自动化决策拒绝权案例

在韩国,有一个关于自动化决策拒绝权的案例。在这个案例中,韩国迎来了《个人信息保护法》颁布以来的首次全面修订。这次修订意义重大,是自2011年颁布《个人信息保护法》以来,首次由政府主导,并结合产业界、市民团体以相关部门等多方意见而撰写的兼具全面性和实质性的修正案。在这次修订中,韩国引入了个人信息可携权及对自动化决策的拒绝权,以保护公民的权利和防止可能对个人基本权利的侵犯。

3. 韩国自动化决策拒绝权的实现路径

在韩国,个人对抗商业自动决策算法的私权设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数据主体不得请求企业解释自动决策算法的决策逻辑,但可以请求告知决策依据的自身数据:这意味着数据主体有权了解自己的数据如何被用于自动化决策,但没有权利要求企业解释算法的具体工作原理。

- 数据主体不得事先地拒绝自动决策算法的应用,但可以拒绝接受自动决策算法结果:这表明数据主体有权选择不接受自动化决策的结果,而不是阻止算法本身的使用。

- 在特定情况下,数据企业可以对抗数据主体算法结果拒绝权,但应采取合理的程序性措施确保个体申诉的可能:这意味着企业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无视数据主体的拒绝权,但必须提供一个合理的申诉机制,以便数据主体能够对算法的决策提出异议。

以上就是关于韩国自动化决策拒绝权的一些案例和相关法律的规定。这些规定和案例为个人提供了更多的权利和保护,同时也为企业和个人之间的信息处理提供了一个更加公平和透明的框架。

供图:作者/或供稿单位授权

编辑:刘伟 选稿:共工新闻社上海代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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